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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活动】学新法,创新局——山东省商务厅幼儿园新《工会法》解读

日期:2022/05/07 08:21:49 来源:

2022年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学习掌握新修改的《工会法》、新编制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政策。本期,让我们通过五问五答一起学习女职工权益维护相关法律知识吧!


女职工主要享有哪些劳动权益?

依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女职工享有的劳动权益主要包括: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障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保障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如何保障女性的平等就业权?

平等就业权是一项重要的女性劳动权益。针对存在的诸多女性就业歧视现象,如招录中的性别歧视、就业后的同工不同酬、职场发展歧视等,我国已形成了以《宪法》为总纲,以《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以及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为支撑的保障女性平等就业权的法律体系和政策措施,积极创造公平就业环境,消除就业歧视。

(1)在获取就业方面,《劳动法》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2)在促进职业发展方面,《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3)在促进同工同酬方面,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保障收入公平。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对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取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要支付同等劳动报酬。


女职工主要享有哪些政治权利?

《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具体包括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权利;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各级人大代表中女代表应有适当的比例,积极培养和选拔女干部等。维护女职工的政治权利,主要体现在为女职工参政议政创造条件,组织女职工参与国家事务和所在单位的民主管理,在职工代表大会中保证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在女职工较多的行业和部门配备一定数量的女干部等。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产前检查是否算作劳动时间?

产前检查是妊娠期对孕妇和胎儿所作的临床检查。由于胎儿的生长发育,孕妇身体各系统会出现一系列相应变化,若超越生理范围或孕妇本身患有某种疾病不能适应妊娠的改变,则孕妇和胎儿都可能出现病理情况。通过产前检查,能够及早发现并防止合并症(孕妇原有疾病如心脏病)和并发症(孕期后发生的疾病和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及时纠正异常胎位和发现胎儿异常、确定分娩方式,对母婴健康有重要意义。因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女职工生育享受多少天产假?

女性生产前后是一个生理变化过程,分娩后,需要一段时间将怀孕后的生理机能变化逐渐恢复过来,这段时期的保护关系到女职工一生的健康,也关系到婴幼儿的健康生长。因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同时,2002年我国开始施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各地一般根据该条规定及本地实际情况对晚婚晚育作出相关规定。因此,《特别规定》颁布实施后,晚育女职工在享受《特别规定》产假的同时,仍可以享受各地计划生育法规中规定的晚育假。

工会法的这些改动,体现了新时代社会组织的重要地位,以及加强社会组织工会建设的重要性,必将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促进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