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访问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宣传统战部。

  • 设为首页
  • |
  • 加入收藏
协商民主: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之三
发布时间:2012-12-26
点击:

进一步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建设

  十八大报告提出“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更容易让相关利益者坐下来解决问题,政府少一点拍脑袋做决断,民众也有了表达利益诉求的空间,与会的常委和委员们一致认为,这种改革,非常有必要。
  长期以来,在建立协商民主制度的规程等问题上,从中央到地方不断做出探索和实践。广东省的实践中,省、市、县三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部领衔督办政协提案并以制度形式加以确定,把政治协商纳入政府决策程序,并把是否重视政治协商纳入政绩考核体系,此举被认为是开创了全国先河。
  李君如指出,要把协商民主这一重要制度运用好,尤其需要从党委、政府和政协组织两个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从党委、政府来讲,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中央关于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的原则,确保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真正发扬民主。从政协组织来讲,应以改革精神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建设,使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章可循。应从制度上确保政协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在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中形成“睿智之言”和“务实之策”,提高建言献策的水平和质量;从制度上推进民主监督,对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大决策及其执行成效进行监督,并通过适当形式向决策部门通报或向社会公示;从制度上拓宽政协委员与人民群众直接联系的渠道,充分反映民意。
  王全书委员指出,贯彻落实“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这一要求,首先应完善制度机制,将完善政协会议制度作为优先选项。“要明确党委、政府的哪些问题需要在政协会议上协商,并逐步规范相关程序”。其次是将其纳入决策程序。鉴于各地已做了一些有益探索,积累了成功经验,他建议中央适时出台全国性的、可操作性的指导文件。
  王巨禄委员则建议修改政协章程,将“健全中国特色协商民主制度”明确写入章程。此外,他特别强调对政协组织结构进行优化。一方面是政协组织的优化,“委员该进的进,不该进的不进。”另一方面是政协界别的优化。“政协界别应该与时俱进,有所调整。如设置法律界,民主和法制是相辅相成的,现在民主讲得很好,但法制却讲得不够。”王巨禄还指出,政协开展调查研究应该有所区分、有所侧重,如此,“委员们辛苦调研得出的报告才真正起作用”。
  与会的常委、委员和地方政协主席们一致表示,只要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立足中国实际,以崇高的政治自觉,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就一定能够在人民政协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中,为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更大的贡献。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