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党员干部:
2006年春节、寒假临近,根据厅纪检组《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春节期间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党员干部要增强廉政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现象和不良风气的侵蚀,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三、严禁党员干部参加迷信、赌博等不健康活动。
四、节假日期间要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严格遵守节假日值班制度,确保节假日安全。
五、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学院纪委、监察室
200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