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交流研讨。党委书记孙光伟主持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党委副书记黄维、纪委书记张磊作了发言。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我们党百年来提出的最全面、最系统、最科学的法治思想体系,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作出了重大原创性贡献。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不断推进中国式民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经验结晶,是新时代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的重要标志性成果,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会议强调,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也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力量、根本保证和基本前提。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全面依法治国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保障。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坚持依法治校基本理念、基本方式,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定规矩、强治理、提能力,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进依法治校,是高校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任务,是推动高校改革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防范法律风险的基本方式。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法治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学校依法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切实把依法治理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式,融入并贯穿学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不断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让广大师生员工广泛参与到学校各项事务决策与管理中,有效激发师生员工创造活力。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与依法治校深度融入学校治理体系,以民主凝聚共识,以法治保驾护航,不断谱写学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