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学生工作部认真组织开展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经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目前2009-2010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基本完成。本学年度被认定为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为1481名,占在校生总人数2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系按照《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规定,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系初审、公示和学院审核等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顺利完成,对于全面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推行国家助学贷款、评定国家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实施临时困难补助、开展勤工助学提供了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