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体现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性,根据《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规定,我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部署了2008-200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同学资格复查工作。
此次复查工作,复查时间为2009年4月7日至4月15日,复查范围为2008-2009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同学。各系接到通知后,成立了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具体组织复查工作,并经过认真评议,做出了各系的复查结论。
我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各系的复查报告,对此次复查工作进行审核,为以后学院的各项资助工作提供依据,真正体现我院“以人为本”的学生管理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