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市全民普法办公室和青岛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命名“青岛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点”的通报》,山东外贸职业学院被命名为“青岛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点”。
为调动和激励更多的社会力量投身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事业,大力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和能力,整合社会力量共同关注和支持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点建设,经逐级申报、严格评选,青岛市全民普法办公室和青岛市司法局决定命名108个单位为“青岛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点”。
近年来,山东外贸职院目标明确,措施到位,始终把法制教育列入大学生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一是领导重视,健全工作保障机制,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普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把法制教育融入日常学生工作中。立足课堂,让法制教育进学生头脑,培养和增强学生学法、用法、守法的观念与意识;三是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法律素质,广大师生法律意识明显提高。今后,学院将继续广泛深入地抓好大学生法制宣传教育,使学院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全面提高社会法制化水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山东外贸职院)
http://sdedu.gov.cn/sdedu_gzgzyxcz/sdedu_gzgzptxw/201306/t20130627_137560.htm